行政处罚案件公开
      发布时间:2018-05-25 来源: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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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| 序号 |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| 案件名称 |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| 法定代表人姓名 | 主要违法事实 | 违法依据 | 处罚依据 | 行政处罚 |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|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| 结案日期 | 
  
   | 1 | 宝陈市监行罚字〔2018〕34号 | 宝鸡德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合格擀面皮案 | 宝鸡德润食品有限公司 | 赵阿妮 | 生产经营不合格擀面皮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 | 1、没收违法所得300元; 2、罚款50000元。        | 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动履行 | 宝鸡市陈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| 2018年5月18日 | 
  
   | 2 | 宝陈市监行罚字〔2018〕35号 | 宝鸡商场有限公司家美佳超市陈仓区店经营不合格食品案 | 宝鸡商场有限公司家美佳超市陈仓区店 | 张玉阁 | 经营不合格食品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三十六条 | 没收多味西瓜子131kg,免予其他处罚 | 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动履行 | 宝鸡市陈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| 2018年5月18日 | 
  
   | 3 | 宝陈市监行罚字〔2018〕36号 | 景新平销售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 | 景新平 | 景新平 | 销售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六十七条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项 | 1.对违法所得21.9元予以没收; 2.罚款7978.1元。   | 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动履行 | 宝鸡市陈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| 2018年5月24日 | 
 
 
 
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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