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 容 | 社会团体年检 |
联系电话 | 0917-6210405 |
办理地址 | 宝鸡市陈仓区南环路51号区民政局二楼社会事务股 |
发布时间 | 2018-06-13 11:26:42 |
申请条件 | 经区民政局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。 截至上年度12月31日,成立登记时间未超过6个月的社会团体,不参加当年的年检。 |
办理材料 | 社会团体接受年检时,应当提交下列材料: (一)已填具的《社会团体年检报告书》; (二)《社会团体登记证书》副本; (三)上一年度财务决策并附会计事务所财务审计报告; (四)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; (五)其他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。 登记管理机关在对社团进行年检过程中,可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,对社团财务进行检查或对其进行财务审计。 |
办理依据 | 国务院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、民政部《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》 |
办理部门 | 区民政局 |
办理时间 | 周一至周五(节假日休息)8:00-12:00,14:00-18:00(7、8月为15:00-18:00) |
办理时限 | 现场办理并告知时限 |
收费标准 | 不收费 |
名称 | 描述 | 表格 | 样例 | 说明 |